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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第二卷 嘘,小心那孩子 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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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被恶魔吞噬掉的青春

    我看过一个电影,叫《神奇遥控器》。

    曾几何时,我多想也拥有一个这样的遥控器,当我遇到不想遇到的事,看见不想看见的人,听到不想听到的话时,可以果断地按下快进键,这样我就可以略过那些不愉快,每天都开开心心的。

    不过若我真得到这样一个遥控器,恐怕我不会有勇气按下快进,人生就一次,过去了,就回不来了……

    冰凌的人生就被快进了。

    从陌生的住处出来后,冰凌问了很多人,终于搞懂了这里是哪儿。

    这座城市的名字,叫曲由,位于南方,离子乌市相差十万八千里。一夜间,她怎么就来到这么远的地方呢?

    冰凌曾看过一个报道,说是河北省肥乡县北高乡北高村村民黄延秋,这人在1977年7月27日这天晚上如平常一样回家睡觉,再次醒来,却发现自己在离家乡千里外的上海,令人不解的是,北高村离上海市1140公里,当时乘直快车也需22小时到达,而且还必须到45公里外的邯郸市才能搭上火车。

    难道冰凌也如当年的黄延秋一样,神不知鬼不觉地穿越了?

    现在,这可能也是唯一的解释了。

    冰凌打算去找警察,跟警察说明情况,让警察帮着她联系到子乌市的家人。

    这样想着,冰凌四下看了看,不远处,有辆警车停在一座商厦前。冰凌跑过去,警车不远处站着一位警察,穿着制服,1米8的个头,瘦瘦的。冰凌绕过警车,打算走过去,就在路过商厦的玻璃门时,冰凌停住了脚步……

    透过商厦的玻璃,她看见了一个人,是个女孩,看上去能有20岁左右,头发长长的,胸部凸起,脸庞少了幼稚,看上去成熟了不少。这个女孩,被映在了玻璃窗里,冰凌做什么动作,女孩就做什么动作。

    冰凌如看见怪物似的,惊讶地看着玻璃窗里映出的自己。

    这是她么?

    冰凌抬了抬手,镜子里的人也抬了抬手。

    冰凌左右晃了晃身子,镜子里的人也晃了晃身子。

    没错,这就是她,可怎么才一夜,她就好像长大了许多?难道说她并不是像当年的黄延秋那样,一夜间来到千里外的曲由?而是穿越回未来了?

    未来,她会从子乌市来到曲由市。

    未来,她有了个弟弟。

    未来,她的母亲也搬来了曲由?

    冰凌僵硬地摇了摇头,她仔细回想那个声称是她母亲的女人,她的样子,她说话的口气,以及她的一颦一笑,根本就不是她母亲,即使母亲老了十几岁,也不可能会变成那个女人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不是未来,而是一场梦。

    眼前的这一切,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——她还没醒。

    冰凌掐了掐自己。疼!

    她又摸了摸脸颊,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。

    “姑娘,你没事吧。”

    那名警察走了过来,发现了冰凌怪异的举动,于是上前询问。

    冰凌侧头,木讷地看着警察,紧张地询问:“告诉我,今年是哪年?”

    “2011啊。”警察上下打量着冰凌,随后又说:“姑娘,你是这大厦里的员工?”

    冰凌没理会警察,她已经被2011这个数字吓倒了,在她的印象里,今年应该是2001年才对,昨天她才刚刚获得歌唱大赛的三等奖,而且已经跟新华唱片签了约,为什么这个眼闭眼间,就过去了十年?

    警察不可能撒谎,今年就是2011,那这十年间她都做了什么事?干过些什么?在哪儿上学?在哪儿工作?为什么冰凌对这些毫无印象?她失忆了?

    “姑娘,你是这大厦里的员工么?”警察见冰凌没回答,又问。

    冰凌木讷地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你需要什么帮助么?”警察又问。

    冰凌看向警察,一脸茫然地说:“我想让你带我回2001年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警察皱起眉头,四下看了看,随后又说:“你是自己出来的?你的家人呢?或者你告诉我你家的住址,我送你回去。”

    冰凌也不知该如何跟眼前的警察解释,这一切都显得太过于离奇了,即使她说了,警察也未必会相信,于是冰凌干脆直接说出了自己印象中的住址,期望着警察能有更好的办法送她回家:“我家在子乌市,广林路,38号,顺天公寓。”

    “子乌市?离这里很远啊,你是出来旅游?”警察继续盘问。

    冰凌摇头,淡淡地说:“我不记得了。”

    警察皱眉想了想,随后说:“告诉我,你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冰凌。”冰凌答。

    警察在小本子上记下这个名字,又问:“你带身份证了么?”

    2001年,她才18岁,刚刚成年,还没来得及办理身份证。冰凌摇了摇头,对警察说道:“警察叔叔,你一定要帮帮我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吧,我带你回警局,然后联系你的父母。”警察说完,带着冰凌上了警车,开回了临近的派出所。

    警察让冰凌坐在凳子上休息,他则小声地跟其他几名警察解释了一番,随后重新回到办公室里,翻了翻,将电话打给了子乌市广林路派出所,又让当地的民警调取了叫“冰凌”的档案。

    电话挂断后,警察坐在冰凌对面,一脸严肃地问:“你确定你叫冰凌?”

    冰凌点了点头:“嗯。”

    随后警察叹了口气,又说:“你说的那个地址我查了,的确有个叫冰凌的女孩,不过这女孩已经在十年前的一场火灾里……”

    冰凌抑制着怦怦乱跳的心脏,死死地盯着那名警察。

    “子乌警方说,顺天公寓在2001年5月28日当晚发生火灾,被烧的是顺天公寓0号楼3层的一户人家,造成两死一伤,这户人家的男主人以及18岁的女儿在火灾中被烧死了,这个女儿的名字,就叫冰凌。”

    十年前的大火烧死了冰凌和父亲?

    那冰凌现在为什么还活着?

    难道说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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